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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同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十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4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重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通报了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切实增强了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义深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解出24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单位)具体整改的责任体系。
(三)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6月20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整个会议突出“政治”核心,聚焦“巡察”主题,抓住“整改”重点,查摆了问题,明确了方向,触动了思想,班子成员接受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和党性修养洗礼,凝聚起抓整改落实的强大共识。
(四)强化工作调度,抓好整改落实。刘义深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研究整改,及时调度部署整改,盯住不放推进整改,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学习巡察相关文件3次,督促指导整改工作22次,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高效推进。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强督导、重问效,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一项不漏、措施分解到位、整改扎实有序。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的能力不够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不够深,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方面
(1)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上领会政策不深,扶贫资金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二是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投融资业务。今年以来,已完成投资1400万元。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2)针对“在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促进财政增收、推进提质增效上,破题不够,管用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涵养财源税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及时清缴以前年度税收欠款,加大对政府住房基金、矿产资源收入的征缴力度。今年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3%,比上年同期增加8.46%。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履行财政职能不够到位,作用发挥有所欠缺”方面
(3)针对“存量资金较大,安排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管理机制和定期清理机制,加大对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及统筹使用力度。2021年底,市本级存量资金结余为8410万元。今年1-7月,完成支付4057万元。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当年预算资金和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加快支付进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针对“评审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存量项目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造价咨询机构召开工作推进会,签订项目审核工作承诺书,加快存量项目结算审核进度。二是完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管理办法,明确评审时限,提升评审效率。截至目前,97个存量项目中:2个项目已出具结算审核结论;2个项目的结算审核审定单已转建设单位待回复;15个项目已完善资料,进入正常审核程序;2个项目提起诉讼;9个项目审定金额超概无法出具报告,建设单位正在调整概算;27个项目已核对完成,施工单位不认可审核结论,已向建设单位发函督促;40个项目资料不完善,无法正常审核,已向建设单位发函督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针对“‘三供一业’补助资金分配不及时,部分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分离办已将结余资金分配意见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财政根据批复意见及时拨付资金。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6)针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制定印发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同财绩〔2021〕14号)和《关于邀请推荐专家库人选的通知》(同财绩〔2021〕15号)。建立预算绩效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入库专家12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财政编制不够规范,在科学化、精细化上用力不足”方面
(7)针对“编制预算资金细化不够,财政预留资金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压减“待分配”资金规模,把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仅43.72亿元未列入部门预算(2020年市本级有65.05亿元未列入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8)针对“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不够深入,编制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实际收入差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2021年实际征收情况,综合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房地产市场回暖等因素,科学预测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亿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9)针对“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不完善,影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精神,充分考虑部分税制改革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深入分析预测未来三年收支形势,进一步贴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科学编制2022-2024年财政中期规划报表,不断规范中期财政规划编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0)针对“2020年、2021年落实每年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不到位,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未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述职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今年以来,局党组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下的功夫不够,风险隐患化解不及时”方面
1、“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持续发力不足”方面
(1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三是组织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廉洁文化艺术展,组织80后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2)针对“传导压力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假日再次重申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相关要求。二是加大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廉政风险点的梳理与排查力度,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3)针对“长效机制建立有盲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各局属单位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任务,认真梳理分析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动态监控,有效堵塞漏洞、降低风险、防患未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派驻机构监督不够有力,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4)针对“在推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体现不明显。2019年以来,一直没有推动党组明确下属单位的大额资金使用标准,大额资金使用界限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局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局属单位制定、完善大额资金使用标准和使用界限等相关文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5)针对“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责任的意识树的不牢,主动监督不够经常,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加强专项监督检查频次和深度,主动发现问题,有效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今年5月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市财政局及局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10个、下发提醒卡5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6)针对“监督制度完善不够及时,影响了监督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关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并及时下发提醒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监管工作有缺失,政府资金使用存在风险隐患”方面
(17)针对“对政府投资的投向把握不够合理,后续追踪监督不够,存在投资收益流失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的管理,按照《大同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国有企业(非金融企业)2021年企业财务会计决算进行审核上报,各企业已完成补缴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8)针对“应急保障金逾期未还,存在难以收回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优化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跟踪和监督,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逾期未还的应急保障资金应诉尽诉。截至目前,已收回逾期周转保障金2930万元,剩余4230万元正在催收当中。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要求落实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扛的不够牢固”方面
1、“落实党的组织建设要求不到位,党建工作弱化”方面
(19)针对“党的组织成立不及时,存在下属公司组建三年才成立党支部、党员由其他部门代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金控集团2021年2月成立党支部,集团党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入集团党支部,并独立开展组织生活。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针对“党支部党课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存在用学习代替讲党课的情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支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督促指导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讲党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课质量、创新党课方式、充实党课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1)针对“局机关党委落实支部换届工作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下旬,局机关5个党支部已全部完成换届。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力,程序不规范”方面
(22)针对“2019年至2020年提拔6批次38名干部任免文件中未按要求标注试用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4月26日起,我局已执行试用期制度,并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严格考核。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3)针对“2019年10月研究提拔10名正科级干部,其中1人作为会议记录员全程列席推荐人选、确定考察对象会议以及研究确定正科级干部任职人选的党组会议,未按组织程序进行回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长抓不懈、持续用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动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全程跟踪、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既聚焦集中整改、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持续整改、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有效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锤炼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果的有利契机,充分运用巡察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以更强的责任意识、使命担当和行动自觉,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2-5196200
电子邮箱:dtcz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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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同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