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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同市委关于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4-02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家,省级“小巨人”企业5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1家。三是大力发展战略性产业。初步形成以煤电产业为基础,以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2021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达到372家,重点工业产品产量增势良好。出台《大同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积极为县域经济协同发展搭建平台。四是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专班和“11+1”运行监测服务组,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及重点项目开展“全覆盖”式监测调度服务。组织200余名企业家参加培训。

(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同重要讲话精神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整体谋划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和云冈石窟保护。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冈石窟重要指示加强云冈文化遗产保护和创建云冈学的实施方案》,《云冈峪历史文化长廊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推动实施。实施天镇县李二口长城、阳高县阳和城西墙等一批文物保护抢险修缮工程。市考古研究所与山西大学合作完成了方山永固陵考古调查。二是大力推进“云冈学”建设。“山西省文化遗产保护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在云冈研究院挂牌,云冈研究院获批“石质文物保护与研究山西省文物局科研基地”和“石窟寺保护与传承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组织参与“2021云冈纹饰学术研讨会”“云冈学专家研讨会”“中国石窟寺文物数字化保护研讨会”等学术会议,云冈学研究进一步深化拓展。三是大力发展黄花产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黄花产业保护好发展好、做成大产业的嘱托,充分发挥“大同黄花”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效应,全面推广使用“大同黄花”统一标识,黄花种植面积达到26.5万亩,形成9个万亩片区和109个专业村,研发出五大系列100多种黄花产品,黄花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0.28亿元。

(四)市委统筹“一县一省级”布局开发区不够有力,市县没有学深用足开发区建设相关政策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把开发区作为全市转型发展的主引擎和主战场,努力推动一县一省级开发区申报工作。灵丘、浑源设立开发区申请已通过省级评审;阳高开发区设立工作等待申报;天镇县设立开发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正在准备申报工作;广灵开发区扩区可研报告已经完成,等待申报。

(五)优化产业布局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出台《大同经开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大同经开区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资建设现代医药健康产业园道路配套工程,新建道路11.8公里。大同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成3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多个装备制造类项目进驻。三是建立“链长制”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截至2021年底,大同经开区引进65个医药及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其中首位产业项目25个,主导产业项目42个,同比分别增长34.45%和11.9%。云冈经开区引入“清洁能源”项目2个,总投资6.5亿元。

(六)破解土地供给瓶颈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多规合一”。科学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完成四个工业开发区及当地政府土地规划调整,优化土地3095.6亩,合理安排追加规划指标2326.88亩。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为市县开发区安排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25426亩。二是关于云冈区项目土地缺口问题。明确了全市各县区在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规划工业用地指标可以按照项目给予增加,并可以在未批复的情况下,先行按照规划办理项目土地手续,土地缺口问题已得到解决。

(七)项目起底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项目推进情况大起底活动。对全市2018年至2021年3月底的签约项目进行大摸排,对全市2017年以来已立项(含审批、核准、备案)但推进滞缓的项目进行大起底,形成《大同市项目大起底停滞项目清单》。二是着力解决开发区圈地不开发问题。对所有签约项目进行分析和起底,切实做到经常性跟踪、分析、研判,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积极与项目方沟通解决;对确实不可行的项目实行退出机制。

(八)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先天不足、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转型项目攻坚行动。持续引深“三个一批”,建立项目分层、分级、分类、分度推进机制,落实“六项机制”和“五账”工作法。2021年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40%,招商引资项目开工率96.5%,完成既定目标。二是认真梳理未落地项目。对项目库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征集10个重点招商项目列入项目库。大同市《2019年工业大振兴行动方案》中未开工的15个项目中14个因无法实施,已作销号处理,1个项目通过转产成功落地。

(九)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案一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我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包联机制》《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三级协调机制》等相关机制,加强领导干部招商区域包联机制,持续扩大县区项目推荐范围,全面落实项目跟踪机制,切实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二是构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优惠政策统筹优化和分类细化,针对性招引符合大同实际的项目。2021年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98个,当年签约当年开工项目191个,开工率96.5%。三是加快推进浑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20年12月正式开工后,又对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工期进一步缩短,目前已累计完成基建投资5.5亿元。

(十)政务事项便民化服务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工作。按照“能赋尽赋、能放尽放”原则,截至目前,7家开发区的“赋权”工作全部完成,大同经开区所申请的事项已全部赋权。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全市各县区“一网通办”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截至目前,云冈区和左云县“一网通办”改革清单事项中“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全部达到100%。

(十一)市五医院引进人才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经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核准市第五人民医院使用空余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6名,用于解决2013年市人社局、卫生局牵头招聘的26名硕士研究生编制问题,并于2021年1月4日办结入编手续。

(十二)“吃拿卡要”仍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出台《大同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方案》《2021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大同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考核细化指标》等文件。二是紧盯难点堵点。以开展违规入股企业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处理处分80人,查缴和督促上缴违规获利2815多万元。三是提高监督质效。市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的重中之重,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沟通机制,紧盯重要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切实解决慵懒散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十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治宣传力度。制定《大同市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大同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文件,组织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化解行动,非法集资案件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建立风险处置工作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县(区)两级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了属地P2P网贷风险长效管控机制,制定《大同市P2P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强化风险处置能力。

(十四)化解民生领域风险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类推进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建立关闭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偿还机制,对欠费企业经营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排查,根据企业实际缴费能力积极促缴历年欠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进行核销。二是多措并举充实医保基金。市财政优先筹措医保基金,积极推进与欠缴企业达成清欠计划。截至2021年底,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7.88亿元,超过6个月支付标准。

(十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等相关要求。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专项考核。二是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召开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情况汇报。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和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队伍工作能力。

(十六)落实生态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提升空气质量上下功夫。制定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的“一计划三方案”,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优良率86.3%;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完成“煤改电”24万户,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在解决历史遗留建设工程问题上下功夫。全面起底全市历史遗留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成立消防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完成玄辰广场消防验收。

(十七)城市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解决综合执法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明确了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职责、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完成。二是着力解决云冈区三个公安分局管辖范围重叠、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2021年1月,市公安局下发三定方案,明确3个分局的管辖范围。2021年4月,市公安局印发了通知,再次明确了恒安新区等4处区域的案事件管辖范围。云冈区行政区划完成后,管辖范围重叠、职责划分不清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十八)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市委常委会先后25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市管干部履职尽责责任清单》,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报告。2021年,全市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责党员干部128人,进一步释放了权责一致、失责必问强烈信号。

(十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约束。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级三责法”指导意见》,印发《大同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召开县(区)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问责。三是推动责任落实。针对没有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平城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0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54人进行集体约谈。云冈区纪委监委对6个乡镇、12家街道和46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推动问题整改31个。

(二十)压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平城区文旅局在履行党的领导职责上“缺位”“越位”问题,平城区委对原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作出检查。平城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督促推动全区78家单位对议事规则进行了自查和完善。二是强化举一反三。市纪委监委通过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决策议事机制建立以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二十一)“不敢腐”的震慑效应逐级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县区查办案件力度。出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意见》,每季度召开县区纪委监委“关键少数”问题线索汇报会。2021年,各县区纪委监委立案、处分、重处分乡科级干部同比分别增长16.4%、9.9%、22.2%。二是深化以案促治促改。2021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18份,督促整改突出问题421个,推动完善制度425项。召开各级各类警示教育大会653次,覆盖7.8万人次,不敢腐的震慑进一步强化。

(二十二)市纪委监委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需制定完善的142项制度已于2020年全部完成。

(二十三)推动县区巡察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县(区)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告报备制度》,制定《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市纪委监委派出5个专项检查组,对2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检查。二是统筹推动市县巡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形成45项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各县(区)巡察机构制度建设和执行的统筹指导,编印《大同市委巡察机构文件制度汇编》,下发县(区)参照执行。三是统筹市县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对各县区巡察干部编制配备情况动态统计,每轮巡察前对县区巡察组的人员编成进行审核,督促落实“骨干+模块”编组要求。强化“以干代训”,举办市县巡察专职干部研讨培训班,着力提高市县巡察干部整体素质。

(二十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委员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认真落实省纪委“四严禁、五倡导”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60余次。二是推进作风建设。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4部。制定《大同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要点》。三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出台无会周制度,制定《2021年度市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十五)不收手不收敛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国资国企。对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柴毅等15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出台大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出租出借管理、处置管理等制度。二是聚焦粮食购销领域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党纪政务处分57人。深化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党纪政务处分50人。三是聚焦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大整治行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3人,持续净化行业风气。

(二十六)基层腐败仍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过渡期内扶贫政策执行、资金流向、项目管理和“四个不摘”等情况,市县乡联动开展过渡期监督,严肃查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482案660人。二是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查处541人,“打伞破网”实现长效常治。三是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2021年,全市共处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89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同比增长95.65%。

(二十七)选配县级党委班子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做好2021年换届工作。围绕“结构优、功能强”选干部、配班子,平稳有序完成了县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二是严肃认真剖析反思。市委组织部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平城区、左云县常委会成员频繁调整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干部政策有关规定。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保持各级领导干部相对稳定,要求乡镇党政班子届中调整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核,让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安心干事业。

(二十八)对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到位。责成相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限期对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规定免去相关人员在企业所有兼职职务。同时,对市直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整改。二是通报批评教育。对大同广播电视台党组、大同市投资担保中心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召开民主生活会,7名企业兼职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市管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定期沟通机制的通知》,建立相关单位定期报告市管干部企业兼职长效机制。

(二十九)基层党建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抓好基层党建述职。印发《大同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县(区)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综合结果一对一反馈。二是及时反馈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市直单位2017—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全面从严治党指标考核情况进行重新梳理,统一反馈市直各单位。制定《市直单位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反馈表》,向市直各单位反馈考核结果。三是系统规范抓好党建考核。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具体举措》,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三十)一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立查立改。积极支持配合大同银行改制重组,重组完成后大同银行党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到山西银行党委管理。对平城投资集团党总支、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及时调整和补充,平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班子成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入并完成换届。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国企党建30项重点工作任务,对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督导调研,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对到期应换届企业党组织进行提醒,实现应换尽换。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大同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指导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国企公司治理全过程。

(三十一)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市“两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一肩挑比例由换届前的44.6%提升到76.1%,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务工经商等返乡优秀人才分别比调整前提高了7.2%、6.5%、0.8%。35岁以下“两委”干部占比达到36.5%。二是大力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实施“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着力优化村干部学历结构,换届后大专及以上“两委”干部占比达到49.6%。;实施“农村后备干部定向培养工程”,开办3期经营管理专业培训班,培训农村后备干部370名。三是持续强化农村基础保障。实施农村基层基础“五抓五提升”行动,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高至不低于12万元,村“两委”主干年报酬不低于3.6万元;在云州区、灵丘县、广灵县3个贫困县打造80个集体经济项目,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十二)关于2014年省委巡视组向大同市委反馈问题中,5个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2020年9月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期间,大同市委就2014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对2014年省委巡视组向大同市委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将“新型产业培育不足,大项目、好项目不多”等5个问题全部纳入到本轮反馈问题“三清单”中,一并推动整改。

(三十三)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任务有21项未完成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整改机制。印发《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5”专项整治整改未完成任务台账的通知》,建立3方面21项整改任务清单,按月报送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联合开展两轮督查,推动3方面21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用力推进彻底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巡视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对标先进,查找不足,推进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

(一)强化组织统筹,持续压实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把解决巡视整改问题作为履职履责的重要抓手,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再压实,监督责任再强化,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任务的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进一步走深走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组各项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进行再检点、再推进;对尚未整改到位、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强会商研究、拿出管用举措、持续用力、深整实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在抓好集中治理的同时,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靠制度固化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四)坚持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书记的第一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中共大同市委督查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52-6024050;电子邮箱:dtswdcs@163.com。

                                               中共大同市委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