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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16
来源:大同日报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锚定转型“四步走”战略目标,扎实推进护航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导向,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大同市高级技工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荣超纵容亲属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5年至2019年,荣超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转包、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荣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荣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云冈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建中,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晓东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9年至2020年,田建中、徐晓东2人分别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田建中、徐晓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田建中、徐晓东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阳高县司法局原三级调研员荆建林侵害企业利益问题。2019年至2021年,荆建林经办阳高县2020年清洁能源“煤改电”项目期间,以解决单位经费不足为由,违规向中标企业及项目承揽人摊派费用并收受好处费,严重侵害企业利益。荆建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荆建林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4.平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准入二股原股长杜永涛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19年至2023年,杜永涛利用职务影响和职权便利,在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新设和注销业务时为多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严重破坏政务服务环境。杜永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杜永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大同市原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智荣损害公平公正营商环境问题。2005年至2017年,张智荣利用担任益兴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市廉租办主任、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存量房回购、安置房分配,廉租住房建筑工程、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张智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张智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向企业摊派费用、侵害企业利益,有的将权力作为牟利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有的“亲”“清”不分,违规收受财物,对于这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树牢“亲”“清”政商交往原则,既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又把握分寸、不越雷池。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基层服务意识,推动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办成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监管责任,通力配合、形成合力,有力有效纠治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行业乱象,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强化协同联动,把党纪教育、纠风治乱、案件查处与推动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为奋力推动大同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