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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10-28
来源:大同日报

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如下:

1.天镇县南高崖乡姜前屯村党支部原书记袁军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南高崖乡党委原书记吴志峰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袁军利用职权,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其弟袁某及本人的3个儿子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后在多次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中以及2018年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审计发现该问题后,袁军均未按规定将该4户清退,造成恶劣影响。此外,袁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袁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时任南高崖乡党委书记吴志峰、乡长李雁东未及时督促整改姜前屯村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时任南高崖乡挂职副乡长余俊、姜前屯村包村干部罗平、驻村第一书记赵卫军、驻村工作队长睢鹏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作为、慢作为。2019年2月,吴志峰、李雁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别被免去乡党委书记、乡长职务;余俊、罗平、赵卫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睢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分别被免去原单位所担任的行政职务。

2.阳高县长城乡范家窑村党支部原书记安喜、村委会主任刘彦兵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11月,范家窑村精准贫困户政策“八不进”整改工作中,安喜、刘彦兵利用职权,违规保留了应退出的刘某某等4户的贫困户资格,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安喜、刘彦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广灵县望狐乡望狐村村委会主任邓金贵、委员马存国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望狐村低保新纳入工作中,马存国未认真入户核实,邓金贵未认真审核把关,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张某某纳入低保并上报乡政府,获批准后张某某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62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邓金贵、马存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