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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2022-01-31
来源:大同日报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2年1月30日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月30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30人,列席254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卢东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党组书记,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梁晓旭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深化自我革命,为谱写大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明确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书和施工图,为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卢东亮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通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对全面建设清廉大同作出安排部署,充分彰显了市委勇于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坚定决心,对做好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全会指出,2021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十六届市纪委同十五届市纪委接续奋斗,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全市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彰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顽瘴痼疾持续巩固深化。坚决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开刀”,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系统有效治理。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监督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利剑和综合监督作用有效发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大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力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做好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六次党代会、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立足“三新一高”,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鲜明主题,围绕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全面推进清廉大同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做精做准做实政治监督,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形成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奋力谱写大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提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牢牢把握迎接和开好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定全面从严治党历史自信,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政治定力,全面深入推进清廉大同建设,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的发展生态。
  第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聚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落地、“三新一高”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见实见效,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做精做准做实政治监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监督执纪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导向。
  第二,始终保持对腐败的压倒性力量常在,努力在“三不”一体推进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继续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继续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挖彻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巩固深化金融、国资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入推进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把整改整治成效更好体现在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上来。分层分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三,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培土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对文化大同、文明大同、微笑大同、清廉大同创建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健全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第四,坚持把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以政治监督为引领,全面提升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完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机制,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持续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深化应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通落实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协助同级党委抓紧抓实抓好管党治党工作。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第五,坚守政治巡察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高标准谋划推进十六届市委第二、第三轮巡察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和开发区专项巡察,稳步推进村(社区)延伸巡察。推动市县党委有序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在重点领域开展巡视巡察联动监督,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把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切实增强治理效能。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推动转化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
  第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系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推进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政策保质保量落实。巩固扩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效能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县乡联动监督机制,统筹县区纪检、巡察力量,深化运用乡镇纪检监察协作联动机制,形成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合力。
  第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更加系统化、集成化、协同化。完善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融合机制,推动纪委监委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联动。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加强派驻监督和企业、学校、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完善“室组”“组组”联动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协作保障机制,增强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持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第八,从严从实管好“治权之权”,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投身伟大自我革命新实践。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贯彻落实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跟班实训,不断锤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过硬本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以更加奋进、更加昂扬的姿态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