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同县民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元武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7 20:22

       2018年3月,原大同县发改局批准立项瓜园乡东沙窝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该项目由原大同县民生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公司总经理李元武为项目负责人。同年5月,召开项目推进会,要求承建单位民生公司对该项目尽快落实,但民生公司未按要求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履行承建方职责不到位,导致该项目未能如期开工。2018年6月,李元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云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