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24”西坪镇北石山村村北发生火情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力的通报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5-14 17:44

       2021年4月24日16时左右,西坪镇北石山村村北336省道旁路南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运煤专线路边的柠条及路边两棵松树,经扑救虽于16时20分左右彻底消除了火情,但过火面积仍达2亩左右。经过现场勘查,疑似因过往车辆丢下燃烧的锡纸、烟头等引燃路边未清除的荒草、杂草等所致,这也充分暴露出西坪镇党委、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护林防火责任不力,压力传导不够,监督检查不细等问题。对此,区纪委监委对镇、村两级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究,对西坪镇分管副镇长张志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处理,给予西坪镇北石山村包村乡干部王泰山诫勉谈话处理,由西坪镇纪委分别给予北石山村党支部书记燕尚林、村委会主任梁菊权党内警告处分。
       护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但就是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以及区委反复重申强调下,仍然发生了此次火情,西坪镇、村两级4名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区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以防为先,以防为要的理念,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护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三级联防”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将防火责任具体化、措施化、清单化,做到心有担当、行有方向、抓有举措、防有效果,决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更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加强管控、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火情火灾的发生,全力以赴推动实现“零火情”的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凡发现在护林防火工作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履责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护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