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大同日报 发布时间: 2023-01-30 09:05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3年1月28日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1月28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31人,列席237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卢东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检两长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对标贯彻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梁晓旭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同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全会要求,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全方位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卢东亮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在充分肯定成绩、深刻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部署,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会指出,2022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树牢服务观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中践行使命担当,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同时同向综合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效应持续显现。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加固。落实落细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全面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督,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系统集成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始终擦亮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鲜明底色。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全会提出,做好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六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入推进清廉大同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锻造可堪重任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为续写大同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大同落地见效。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市上下同党中央始终保持思想一致、意志一致、行动一致。坚定不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完善政治监督集成高效的制度机制,运用全周期管理思维,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第二,加大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实施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构建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完善协助履行主体责任有效载体,打通“两个责任”贯通落实难点堵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落实好审查调查标准化体系。加强对部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全覆盖制度机制,深化运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健全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第三,有力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实效性。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提升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效果,加强对各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全面提高对村(社区)巡察质量。

第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紧盯反复性顽固性问题,紧盯改头换面问题,紧盯隐蔽隐性问题,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整治,持续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促进党员、干部坚守清正廉洁。

第五,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向警示相结合,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干部引以为戒、知耻知止。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诬告陷害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第六,始终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腐败,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聚焦各级“关键少数”,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常态化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推动不想腐教育常态化开展。

第七,全面建设清廉大同,扎实推进全市政治生态实现持久风清气正。强化政治统领、制度支撑、监督保障、文化浸润,突出重点推进“五大工程”。深入挖掘栗毓美等传统优秀廉政文化资源,充分运用平型关精神、大泉山精神等红色资源,大力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深入扎实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构建清廉社会生态。完善清廉大同建设责任体系,发挥好专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作用。

第八,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派驻(派出)机构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运用好监察权。抓好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整合,发挥系统优势,健全系统监督、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巩固扩大“智慧监督”试点成果,推动监督检查信息化、审查调查智慧化。

第九,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打造模范清廉机关,增强纪检监察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选育管用和考核评价,统筹实施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实工作、抓出成效。强化纪检监察权内控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奋力开创全面建设清廉大同新局面,为实现“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