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大同市某公司向要庄村支付荒地租赁费74.5万元,其中60.5万元存入了村集体账户。陶文军擅自决定将余款14万元中的5万元支付了村工程款,9万元非法占为己有。2019年3月,陶文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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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云冈区西韩岭乡要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陶文军违规使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