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卫生院副院长殷爱枝在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新荣区西村乡卫生院于2020年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院报销药物,涉及金额4512.9元。新荣区西村乡卫生院副院长殷爱枝,在分管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职履责,负有该问题的直接责任。2022年1月6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大同市新荣区新荣镇卫生院副院长王元霞在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新荣区新荣镇卫生院于2020年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院报销药物,涉及金额11673.9元。新荣区新荣镇卫生院副院长王元霞,在分管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职履责,负有该问题的直接责任。2022年1月6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