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纪委监委曝光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9-19 17:05

1.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王俊杰严重违纪违法案。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王俊杰在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管理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合计3.1万元;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向服务对象索要钱款1.3万元;在推进成品油经营规划确认手续审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山西省左云县北方石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大同市云州区火山群石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239万元。2024年7月26日,王俊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新荣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武治霞挪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案。2017年12月到2019年1月,武治霞利用收取新荣区花园屯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的职务便利,挪用收取的2018年度、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共计234.653万元进行营利活动。2024年8月15日,武治霞被给予开除处分,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新荣区破鲁堡乡破鲁堡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全有侵占补偿款案。李全有在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不负责任,利用职权之便谋取利益,对新荣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移交的相关资产履行管护职责不到位,致使管理房损坏,相关设备丢失,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在负责协调破鲁堡村铁塔占地补偿事宜过程中,向山西锦霖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每平方米多要50元占地补偿费,共8300元,占为己有。2024年06月21日,李全有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非法所得8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