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新荣镇外场沟村委会违规变卖村集体资产问题

发布时间: 2022-12-09 16:31

2018年11月4日,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新荣镇外场沟村委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未经村民会议研究,只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将属于集体的村学校8间房屋以每间300元的价格变卖给长期驻村的党建指导员杨富山(作为村委会在村居环境整治中拆除其父母老宅的补偿)。邓凯作为时任外场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应给予邓凯党内警告处分,鉴于2022年7月20日,邓凯已因入党程序不规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2022年8月22日,经新荣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邓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3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