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镇县玉泉镇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 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镇县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3-05-24 16:47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天镇县玉泉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天镇县玉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认识和态度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我们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厘清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镇党委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以坚定的政治自觉、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镇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整改过程中,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完善缺失的各项工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负总责,牵头抓总,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相关负责人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原则,逐条分解细化整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制定多条整改措施。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镇党委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在整改工作中组织推动、经常性调度、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情况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逐项清零。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相关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事项,要求全镇上下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牵头领导对号认账,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拿出具体有效整改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整改落实。

(二)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召集班子成员和相关村支部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分析讨论,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支部书记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带头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出三个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亲自把关,亲自督查,确保整改质量。二是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讲政治、讲纪律要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按责任分工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主动接受监督。三是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一时间交流沟通,共同研究部署,全程跟踪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研究制定总结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3条,梳理分解问题18个,已整改完成15个,完成率83.3%。整改没有完成个数3个,整改时限2024年3月31号,建章立制条数31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安排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存在短板。镇党委组织全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次数少,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很好地准确把握二十大提出的“中国现代化”与玉泉镇未来发展如何精准结合。

整改措施:(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全镇上下持续推进,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学用结合,积极利用二十大会议精神指导实践,融入工作,使其精神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在全镇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营造全员学、全面学的浓厚氛围。(2)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中国现代化”与玉泉镇未来发展进行研讨,坚定坚持和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心和自信,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勇毅前行,从而使“中国现代化”与玉泉镇未来发展精准结合。

2.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存在差距。一是安排部署不及时。经查阅玉泉镇党委会议记录,未见学习过中央“一号”文件、习总书记关于“三农”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委班子成员没有结合各自职责,提出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二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小黄花大产业”不到位。2019年,玉泉镇政府牵头成立天镇县天河黄花合作社和天镇县天福黄花合作社,租用李家庄村247户村民土地2294亩,每亩400元,建立黄花基地,2022年3月应收租金917600元,两个合作社至今未支付。该基地用于实现玉泉镇等9个乡(镇)除政策兜底贫困户户均一亩黄花产业脱贫,但从2019年成立以来,9个乡(镇)原应享受黄花产业收益的原贫困户一直没有享受收益,带贫成效未体现,没有“让黄花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吃透中央一号文件精髓,按照“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夯实农牧业生产基础和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一是汇聚强大合力,做好耕地无撂荒、耕地“非农化”整治等当前重点农业工作。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对全镇各村的粮食安全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优异的村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差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党的领导,为“三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坚持党政同责抓“三农”,进一步顺畅领导体制,推动责任落实到位,高效统筹好“三农”各项工作;要汇聚各方力量助“三农”,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大农村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讲好乡村振兴好故事;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发展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水平,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优化提升村“两委”班子队伍,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工作能力。2022年开始,合作社黄花采摘才有效益,合作社经营效益不高,效益都用于合作社支出,现在上级财政欠补贴款388万元,下一步积极争取上级补贴款,督促合作社按亩进行分红。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够到位。农业产业化程度有欠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虽然目前玉泉镇设施蔬菜、小杂粮种植和牛羊养殖已初具规模,但镇党委未能很好地立足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和初加工,从而导致该镇品牌产品少,而且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抗风险能力不强。尤其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带动农户增收效益还不明显,对经济缺乏有效推动。

整改措施:2023年度,玉泉镇将结合本镇区位优势、土地优势和传统优势,全面做大做强设施蔬菜产业,力争向全省设施蔬菜专业镇迈进,重点做好“1314”规划。一是建设一个高标准设施蔬菜示范园区,计划投资2000万元,引进最新的第八代双坡面塑料大棚技术,在闫家园村新建每栋占地5亩的蔬菜大棚32栋,形成村集体资产并采取租赁方式引进山东寿光种植技术团队,实现技术引进示范、销售市场拓展和增加劳务收入,目前该项目已立项,正在办理设计等相关手续。二是发展一个3万亩规模的设施蔬菜种植基地,以上吾其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全镇,在去年1.2万亩设施蔬菜大棚的基础上,全镇今年设施蔬菜大棚种植面积力争突破3万亩,下一步争取实现全省专业镇申报成功。三是打造一条设施农业观光线路,形成以上吾其村农户自建、同煤宏丰园区公司运营、闫家园村集体经营管理三种不同模式,互为补充发展的示范引领农业设施蔬菜观光线路。四是拓展4种产业发展模式,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优势项目、特色农产品,积极引导多种模式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实行“农户+公司+合作社+村集体”的运营模式。通过合作社流转土地,整合资源要素,解放劳动力,有力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区域品牌形象,实现可持续增收,增强“造血”功能。引导非公企业通过入股分工、劳务用工、物资帮扶、农村产品回购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稳定就近增收,走出了一条互利共赢的新路子。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设施蔬菜示范生产基地,打造“特优”蔬菜品牌。发挥村党支部“领头雁”作用,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采取“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牵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承包给农户种植。让老百姓的腰包更鼓、让村集体的资金更雄厚。努力实现设施蔬菜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运作市场化、服务信息化,不断提升全镇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

4.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滞后,在发放低保金工作中履职不力。2022年5月市审计出玉泉、南河堡片区150名收入、财产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572436元,虽都已上缴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但存在对申请人调查初审、调查评估、审核确认等环节失之与松、失之与宽,没有对家庭调查机构、村(居)委会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社会救助网络系统的运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整改措施:(1)对申请人调查初审环节加强监管,根据申请原因遵照《天镇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操作规程》,严格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认真评议,确认无异议后,在《大同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测算,符合条件的再提交社会救助调查机构入户调查。(2)对调查评估环节加强管理,对委托入户调查项目机构入户人员进行严格要求,镇政府并委派专人随访,确保信息真实性。(3)审核确认环节提高审核严格性,依据调查、测算结果,予以严格审核并进行公示。(4)加强网络平台的运用,镇政府由原来的审核确认“后”核查核对,变为审核确认“前”核查核对,提前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通过网络救助平台对申报信息内容加以验证,符合条件,再实施救助。(5)对村委会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法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弄虚作假,隐瞒欺骗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举报、投诉,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5.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专项行动没有高标准落实。玉泉镇党委未提供“三清单”和动态整改台账,没有把为民办实事具体项目分解到班子成员,难以实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清廉天镇”建设中发力不够。玉泉镇党委在制定“清廉玉泉”方案时,没有结合镇村实际情况研究谋划。

整改措施:(1)全面查找问题。镇党委认真梳理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工作要求,紧扣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基层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任务,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逐项列出问题整改“三清单”,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2)动态整改整治。①坚持边查、边改、边落实、边完善,党政班子成员对日常分管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补充列入问题整改"三清单"。②注重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筑牢防线。③建立督导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④坚决防止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3)镇党委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天镇的实施方案》,结合镇村实际,研究完善“清廉玉泉”实施方案,从严从实抓好清廉建设工作。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督促所辖各村党支部履职不充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是对主体责任理解不深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概念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相混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方法单一。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途径是开会、签字、讲课,工作方法单一。

整改措施:(1)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2)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镇党委年初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玉泉镇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没有适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未对本乡镇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中并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发放居民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抽查发现,2021年玉泉镇第一、三季度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应填的内容缺项,存在一些入户评议没有填写时间、评议代表只有1人、评议代表没有签字、审核审批没有填写时间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补齐存档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相关缺项内容。在今后审核审批中要规范填写,同时设立专岗安排专人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对,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2.玉泉镇党委对各村监管责任未落到实处,“三资”监管不够有力。玉泉镇审计小组根据《玉泉镇农村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实施方案》对各村委会2018年至2021年6月底村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查阅审计报告发现,镇党委、政府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存在以清理代替审计,轮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内审工作制度,加强内审专职人员培训,使内审机构的监管作用落实到实处。

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1)危房改造自筹结余款、退回的低保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国库。根据乡镇合并,历年收取危房改造自筹款结余61.78万元未上缴天镇县财政局国库。(2)收取退回的低保金31.34万元,2021年11月16日,上缴天镇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20.98万元;2021年12月9日,上缴天镇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10.36万元,两笔款项未上缴县财政国库。(3)2022年3月共收取退回低保金46961元,仍在镇政府账上,未上缴县财政国库。(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取得原始发票附件手工填写做账务处理。经查阅玉泉镇提供的财务资料发现,2022年4月26日,支付天镇县玉泉镇宏远综合门市部粉刷镇政府办公楼用料款16500元,原始发票附件为手工填写,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5)未签订施工合同,未运用法律文书形式确定施工方式、内容。2022年1月14日,支付天镇县卅里铺乡新鑫房屋修缮队维修社区办公用房3.09万元,未发现玉泉镇政府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未运用法律文书形式确定施工方式、内容。(6)4次购进块煤共计234.90吨19.12万元,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7)购置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账,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2020年2月29日2号凭证,从天镇县玉泉镇星光电脑服务部购买台式电脑3套14280元、笔记本电脑2台9960元、打印一体机5套8750元、复印机1台9680元、功放1套2360元、扩音器1套1065元,合计11台(套)46095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措施:镇党委、政府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核实,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当年财务收支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查核资,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4.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不够到位。新成立的玉泉镇行政综合执法队编制共15人,配备15人,存在交叉任职,基层执法队伍不够稳定;6人参加执法证考试,还未领取执法证,存在执法人员持证率低,执法能力短板突出;办公场所面积小,现在只有18平方米,不能很好地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整改措施:玉泉镇行政综合执法队15人,通过执法证考试,6人已取得执法证,其余人员将通过上级组织的考试陆续取得执法证;办公场所正在建设中,建成后能够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5.加强基层监督,深化治理整治“三个一批”工作后续跟进不力。玉泉镇党委在跟进东北街村、西北街村“三个一批”后续整改工作不够到位。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东北街村在组织建设方面,下派的党支部书记于今年7月份提出辞职,村委会主任于今年10月份考入事业岗位,目前岗位空缺;西北街村在整改“村党支部抓乡村振兴项目不够有力有效,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村里没有特色产业”问题整改时制定整改措施为“发挥地域优势,改建北门外旧农贸市场,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目前,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资金来源是集体资金70万,其中,西北街村40万,东北街村30万,申请财政专项资金510万。截至现在,资金均未到位。工程进度排水消防初步完工,供热管道还未投入。

整改措施:持续跟进“三个一批”村后续整改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督促镇党委配齐东北街村支部班子;改建北门外旧农贸市场,西北街村已投入30万元,已争取乡村振兴整合资金380万元、县财政预算资金350万元,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不严肃,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玉泉镇党委未提供2020年、2021年《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未提供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资料。

整改措施: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党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坚持继承和创新、抓点与带面相结合,统筹计划和安排组织生活,明确主题、时间和内容。对照标准化和规范化参考指标,注重从细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实处着力,不断优化党建工作推动机制。

2.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2020年3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颁布实施后,玉泉镇党委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部署,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考核内容。2020年以来镇党委没有召开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定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玉泉镇未对8个村“三务”公开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三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村级“三务”没有专人管理、没有台账,影像资料很少。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村级“三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设置专人管理村级“三务”,并完善台账和留存影像资料。

4.干部选拨任用不严肃。在选拔股级干部时未参照《天镇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天组通字〔2022〕22号)要求的程序执行。经查阅玉泉镇党委会议记录发现,人员任免均由党委会议直接研究决定,缺少研判与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党委书记也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如,2022年5月2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镇民政助理员的任命。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天镇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依据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沟通、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5.乡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管理松懈,对村党支部书记公开的承诺缺乏监督和考核。西南街村承诺发展经济是清理卫生,东南街承诺的发展经济措施落实不到位,措施假大空。

整改措施:建立考查考核制度。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档案,对其思想状况、工作业绩、评先评优、业绩效果等方面归档,将考查考核与平时工作相结合,既看过程也看结果。同时要勤于指导工作,确保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政治坚定、工作务实,使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有方向、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从而推动工作的开展;同时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考核重点内容,推荐懂市场,善经营的农村后备干部,引导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拓宽思维,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6.镇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镇党委、政府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中共天镇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天镇县审计局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对南河堡乡政府财务审计的报告》,该审计报告指出的会计记账不规范、年末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大、未计入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清理不及时、未按规定将收取的收入款项及时缴入财政专户6个问题,整改不到位,其中有2个问题部分整改:一是“其他应收款12万元清理不及时,只收回南河堡乡干部借款2万元“,二是“年末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大”,2020年财政拨入上吾其村地质灾害拆迁2560.32万元,截至2022年7月27日,结余1239.14万元仍然滞留玉泉镇账户。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原南河堡乡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审计局,至今未出据该报告。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镇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督促镇党委、政府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出具相关报告。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的措施和时限

经过集中整改,针对县纪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镇党委和相关责任部门都能对号入座、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镇党委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惠民政策以及服务群众意识等层面查漏补缺。对能够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通过实施整改措施能够尽快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中共玉泉镇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