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镇县逯家湾镇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 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镇县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3-05-20 16:3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天镇县逯家湾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天镇县逯家湾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存在问题表现及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不全面、不深入

 逯家湾镇党委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只是停留在读文件、会议传达的表面层次,未见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没有集中学习记录,镇机关党员只有二人保存学习笔记,未见其他党员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只召开了部署会议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宣讲活动。通过谈话了解,多数党员干部对于会议的主题和内容学习理解不深,对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也没有组织过集体学习,所辖五个村党支部相关学习资料缺失。经谈话了解,31人中有15人对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深入、不全面,村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了解不全面。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方面与上级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整改情况:

3月7日,制定《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要求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使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镇中心组学习,完善学习资料,并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学习监督检查力度。以“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为载体,要求全镇干部职工加强日常学习。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深入理解二十大精神内涵;并要求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达到应知应会,熟悉掌握其内涵要义。镇包村干部在村宣讲二十大精神,营造学习氛围。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认真、不扎实

逯家湾镇党委及机关党支部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过程中,未能对照县委及镇党委制定的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专题学习环节缺少集体学习记录,镇机关支部35名在职党员中仅有11人保存学习笔记;专题研讨交流环节中7名镇干部的学习体会发言材料摘抄自互联网,一名干部的发言材料中出现“集中精力办好事关温州高质量发展”的语句;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未聚焦上级要求的“乡村振兴提质”、“优化政务服务”、“志愿服务”等行动,多数为日常工作,如开展临时救助和政策宣传等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缺失。所辖五个村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资料均不完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资料、组织生活会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组指出问题,进行“回头看”,完善集体学习记录。督促镇干部对照交流发言材料进行整改,由镇纪委对该名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时完善和收集相关学习资料。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贯彻落实县委“三项建设”政策不到位

(1)环境建设方面:按照县委优化机关环境要求,机关大门及周边必须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标志,逯家湾镇政府大门和周边至今未设置减速带,也没有警示标志;9-10月份,在逯家湾乡村公路沿线,特别是石佛寺、宣家塔、温家窑、下湾等村,农户把收割的庄稼放置在道路中央,让来往车辆碾压,将公路变成了打谷场,公路两侧秸秆随意堆放,既影响乡村环境,也存在较大的行车安全和火灾隐患;该镇下辖的砖夭、新堡湾、温家窑、黄土崖、下湾5村,村内部分街巷两侧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秸秆乱堆乱放,环境卫生较差。

整改情况:

3月初,已向县交通局申请在镇政府门口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标示,杜绝安全隐患。从今年秋收以后,镇政府一方面加强道路上禁止碾压谷物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派出巡逻队,不间断在乡村道路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及时解决。利用村公益岗位,聘用由劳动能力且工作积极的人员,定期对村内和周边环境及时进行清扫,同时协调联系第三方清扫公司,对各村陈年垃圾及时进行清扫。成立环境卫生督导组,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将在全镇进行通报。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作风建设方面:逯家湾镇党委在抓思想作风建设上重部署、轻落实。镇党委制定的《贯彻落实县委“三项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乡镇干部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其余时间按照学习计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经检查发现,该镇未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只是以会代学,未见镇干部有学习笔记。

整改情况:按照县委深化拓展“三项建设”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出台逯家湾镇贯彻落实县委“三项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加强思想认识。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村党支部政治站位不高,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不强

2022年9月16日,我组在逯家湾镇召开了进驻动员会。为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会议要求被巡察基层党支部在村不同位置张贴5份巡察公告。9月21日上午,我组对被巡察的6个村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有5个村(下湾、新堡湾、朱家沟、温家窑、黄土崖)没有按要求张贴公告。

整改情况:

镇纪委已将5个村未按要求张贴公告的问题转化为线索进行处置,对5个村具体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村党支部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提升接受监督检查意识。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规范、效果差,没有达到培训目的,增强劳动力内在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逯家湾镇新堡湾村2021年11月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有5人年龄超60岁,温家窑村2018年参加劳动力技能培训有1人年龄超60岁,按照相关规定,年龄超过60岁的农村劳动力不作为培训对象;下湾村和新堡湾村2021年6月共有39人参加育婴员技能培训,但至今无一人从事与技能培训相关的工作。培训项目不能结合农村劳动力实际和能力素质做到“三个对应”,导致全镇农村劳动力培训后就业率低。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人社局相关规定要求,明确培训人员年龄审核,确保培训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今后按照村民培训需求,协调有关部门,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人掌握一技之长,确保就业率稳步提升。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镇党委、镇政府对村务监督工作重视不够,缺少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责

(1)经查阅资料发现,逯家湾镇政府在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村务监督工作推进会上,错误传达县委文件精神,县委文件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但会议记录的内容为“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三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三人不能是村两委成员”。

整改情况:

2021年11月,我镇村“两委”换届后,及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选举,按照文件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主任由支委委员或老党员担任,结合县纪委三员合一的要求,目前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全部符合要求。今后我镇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力争做到原原本本进行传达,并且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不漏一句,不错一字。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经谈话了解,下湾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张家口市居住,委员竟不知道谁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也不清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砖夭村未挂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监委会主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一知半解;温家窑村未挂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主任不在村居住;黄土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县城开汽车修理店,不经常回村。以上各村和新堡湾村近三年来均没有召开过村务监督月例会,未见有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

要求各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日常管理,积极参与村日常工作。3月9日,对所辖19个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职能  规范召开“村务监督月例会”的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7.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谨

(1)擅自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①逯家湾镇2019年9月第244号凭证,该镇将组织部下拨的7.2万元党建经费用于村标建设。按照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党建经费支出项目为:租车费、交通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和党建有关的项目。②逯家湾镇2020年第109号、第240号、第379号、 第410号凭证,该镇在2020年将卫体局下拨的卫生室建设及修缮资金268318元,分别用于薛三墩村文化室和逯家湾镇文化站修缮,以及胡家洼村委会和李二口村委会维修。按照〔天卫健康办字(2019)第5号〕文件要求,此项资金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村卫生室建设改造工程。

整改情况:①“村标”实际上是党建户外宣传标牌,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为宣传党建成果,逯家湾镇建设了“党建户外宣传标牌”,宣传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由于建在了逯家湾镇与谷前堡镇交界处,在记账凭证时简称为村标。今后在记账时要用规范的称谓,避免简称导致出现歧义。②将卫生室建设及修缮节余资金用于文化室和文化站修缮符合规定,《天镇县卫生室建设工程资金拨付方案》(天卫健康办字〔2019〕5号)第六项第4条,节余资金由乡镇自行支配。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逯家湾镇2019年1月第48号凭证,原镇长2018年8月到杭州学习考察报销凭证中未附相关文件;2019年3月第82号凭证,该镇两名干部2018年12月7日—9日到县三中培训,报销差旅费420元(下发边巡边改通知书,已整改);2019年7月第174号凭证,该镇一名干部于2019年4月,两名派出所人员于2019年5月到北京培训,报销凭证中未附相关文件;温家窑村2020年10月第35号凭证,一名村民2019年参加全省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为期10天,该村按照每天100元标准为其报销差旅费1000元。培训文件规定,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往返交通费由培训基地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各县扶贫办按要求及时与培训基地完成报账结算工作,该村民报销差旅费不符合该文件规定。

整改情况:已经从与原镇长一批培训的其他人员报销凭证中复印了相关文件。其他到北京培训的干部也找到了相关文件。温家窑村民已经退还了差旅费1000元。在此基础上,集中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天镇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天财行【2019】20号),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部分报销凭证为镇党委书记签字审批或没有经手人签字。经查阅逯家湾镇财务资料发现,该镇2020年5月第175号凭证,支温家窑、下湾村活动场所工程款7.09万元,该凭证由镇原党委书记签字审批。按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不能直接审批财务;2020年4月第144号凭证和5月第183号报销凭证无经手人签字。

整改情况:

由于原镇长调整到了新的岗位,新任镇长还没到岗,为避免拖欠、滞留工程款,由原镇党委书记签字。已经补齐了经手人签字。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现支付费用。经查逯家湾镇2019年11月第283号凭证、2020年1月第35号凭证,该镇财务人员分别提现79199元、54714元,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2020年6月第209、210号凭证,提现122140元,购买油布、窗帘等物品,用于奖励胡家洼等8个村易地搬迁入住户,且所购物品未开具发票;砖夭村2018年11月第24号凭证,该村提现1万元支付钩机清淤工程款。

整改情况:临时工没有专门的工资卡,打到一卡通上又担心与其他资金混淆,村民嫌麻烦、怕出错,申请现金支付。差旅费和办公费转账单笔数多、金额小,为了方便、提高办事效率,集中到一起提现进行了支付。2020年脱贫攻坚迎来考核评估验收,易地搬迁房是否具备入住条件,关系到能否脱贫摘帽,在时间紧,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时任镇长借钱统一购买油布、窗帘等物品。资金到位后,提现还了借款。关于砖窑村提现1万元支付钩机清淤工程款是当时结算中心库存1万元现金。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现金业务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工程项目和补贴项目账簿中缺少必要的资料。经查阅逯家湾镇2019年和2020年账簿资料发现,2019年1月第43号、8月第221号凭证,该镇实施了镇政府修缮和新建宿舍楼工程,分别支出6.02万元和75万元,其中镇政府修缮工程未见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新建宿舍楼工程未见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2020年1月第43号、5月第175号凭证,该镇实施了拆旧复垦和温家窑村、下湾村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分别支出25.5万元和7.09万元,其中拆旧复垦工程未见预决算书,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未见施工合同、预决算书和验收报告;下湾村2020年1月第15号凭证,该村实施了疏通河道工程支出8800元,温家窑村2021年1月第5号凭证,该村实施了卫生清理工程支出7600元,以上两笔工程都没有施工合同。

整改情况:

镇政府新建宿舍楼工程已经完善了相关资料,并充实到账簿中。拆旧复垦工程按照县里标准,拆除1间300元,根据拆的总间数付款,无需预决算书。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是2012年实施的工程,施工队负责人说施工合同等资料当时给了办公室苏姓人员(已去世),一直未结账,仅存预结算书,其他资料丢失。下湾村实施的河道疏浚和温家窑村实施的卫生清理,都补齐了资料。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违反财经纪律,将伙食补助、维稳经费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经查阅逯家湾镇财务账簿发现,该镇2020年共支付镇食堂伙食补助12.59万元,由镇食堂开具收款收据,资金全部汇入镇原组织委员、秘书个人账户,账簿中未见购买货物的发票和明细;该镇2020年4月、8月、12月,2021年5月支付天镇县永嘉堡防疫检查站伙食补助共计16.9万元,2020年9月支付镇派出所维稳经费6000元,两笔资金均由逯家湾镇派出所开具收款收据,但全部汇入时任逯家湾镇派出所所长个人账户。其中16.9万元伙食补助有个人代开发票(部分支出缺明细),维稳经费未附支出明细。

整改情况:

食堂购买货物的明细繁多,由原组织委员、秘书个人保存。乡镇派出所无银行账户,检查站的上拨款,拨付到时任派出所所长高志河个人账户,部分支出明细也由其个人保存。今后严禁资金打入个人账户。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①2020年2月,逯家湾镇为万家乐新区购置了一批设施,包括办公桌椅、台式电脑、打印机、电视机、LED电子屏、监控设备,价值18570元;2020年6月,逯家湾镇购买空调、冰柜,价值8672元;2021年1月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4850元;2021年6月购买一体机电脑一台,价值5500元;2021年8月购买冰柜、微波炉,价值2500元。经查阅相关资料,以上资产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②砖夭村2021年建成的大伟嘉猪场和水渠大坝,价值分别为122.83万元和98万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

①督促易地搬迁村张仲口向万家乐党工委提交申请,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加强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镇财务室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②督促各村与镇经营统计企业中心对接,及时将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登记入账。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财务账簿资料不规范。①账证不符。逯家湾镇2021年1月第33号凭证,该镇支付永嘉堡防疫检查站经费4万元,发票金额只有3万元;2021年2月第54号凭证,该镇收到县红十字会贫困大学生资助金63000元,但支出明细为62000元;2020年7月第260号凭证,该镇付熏夭口村10.5万元煤款,开具发票是121.7吨煤炭,所附明细是熏夭口村入驻情况验收花名表。②无明细资料。该镇2021年1月第10号凭证,镇政府为石嘴墩等村购买办公桌椅,支出29670元,无各村领用明细;镇2020年1月第45号凭证、2021年3月第76号凭证,镇政府在县二招举办领头雁培训,分别支出14600元、4500元培训费,缺少参训人员名单、签到表等附件资料。③资金用途不明确。镇2021年8月第189号凭证,该镇将县科教局下拨的科技特派员选派资金6万元,拨入天镇县建升经济林专业合作社,未标注资金用途;镇2020年2月第86号凭证,该镇将县委组织部划拨的17300元党费用于2020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发放生活补贴,为57人发放了慰问金,其中有10名驻村干部(公职人员)和5名群众。按照财务标注,该笔经费是组织部下拨用于慰问困难党员,但账簿资料中未附相关文件,无法准确体现资金用途。

整改情况:

①支付永嘉堡防疫检查站经费4万元,发票金额只有3万元,是因为还有1万元劳务费。收到贫困大学生资助金63000元,支出明细为62000元,是因为熏窑口村有1名大学生,个人自愿放弃资助,乡村干部多次做工作也不要,准备退回县红十字会。熏窑口村发放煤炭是为了奖励易地搬迁户入住,当时是验收合格一户发放一三轮车煤,验收花名即入住奖励发放煤炭的花名。

②已经补齐了各村的领用明细,补齐了参训人员名单和签到表。

③科技特派员选派资金文件已经明确了资金的用途。组织部划拨的党费也有明确的规定,已附相关文件。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为非公务车辆支付费用

(1)逯家湾镇2019年7月第171号凭证,该镇用派出所车辆巡山,支付燃油费5456元,派出所车辆为警用特种车辆,有统一的管理规定,不能出借,逯家湾镇用派出所车辆巡山且支付燃油费违反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

县公安局给各乡镇派出所警车每月1000元燃油费,仅能维持正常工作。巡山巡沟往往跋山涉水过沙沟,油耗高,打击私挖滥采的任务又非常艰巨,离不开派出所民警的参与,镇里在打击私挖滥采时,给警车加了燃油。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逯家湾镇2021年1月第43号凭证,该镇雇佣逯治杰使用三轮车清运垃圾,违规为三轮车支付燃油费1665元。

整改情况:

雇佣逯治杰驾驶三轮车,但三轮车为镇政府的三轮车,燃油费的支付符合规定。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9.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验收流于形式

逯家湾镇2019年12月第310号凭证、2020年1月第6号凭证、2月第87号凭证、4月第118号凭证,该镇2019年、2020年支付工程款40.11万元,用于永嘉堡、胡家洼等7个村危改房安装套装门、刮墙工程。其中永嘉堡村工程验收表验收人和工队负责人未签字;夏家沟、薛家窑村工程验收表验收人、村干部、工队负责人均未签字;胡家洼、温家窑、上湾、下湾村工程验收表验收人和乡镇负责人未签字。

整改情况: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施工队多,有的联系不上。加上村干部和镇干部有的已经调整了岗位,正在紧锣密鼓地召集人员补签。

该问题正在整改

10.光伏收益资金发放不及时

下湾村2020年光伏收益结余18020元;温家窑村2019年光伏收益结余17000元、2020年结余7600元;黄土崖村2020年光伏收益结余7380元、2021年结余152300元;新堡湾村2021年结余44200元;砖夭村2021年结余122252元。以上5个村都未在当年对光伏收益资金进行及时分配。

整改情况:

结合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将光伏收益资金发放纳入村党支部书记考核体系,与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强化光伏收益资金发放工作,督促各村按程序及时发放,3月初到4月底集中力量推进此项工作。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清产核资工作开展不规范。经查阅资料发现,逯家湾镇所辖4个村在2019年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中漏洞较多,存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下湾村核销债权12.25万元,债务2.13万元;黄土崖村核销债权3.64万元,债务2.39万元;砖夭村核销债权30.33万元,债务26.88万元;温家窑村核销债权2.48万元。以上各村在债权核销时,未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与债务人核对并取得书面凭证,部分债务人死亡也没有死亡证明等印证资料。债务核销时,缺少债权人出具的凭证或未与债权人签订确认书。下湾村清产核资的会议记录中无参会人员花名。

整改情况:

已经到派出所开具了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有的单位已经消失如公社电影院、拖拉机站等,无法完成面询和函证。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2.“清化收”工作开展不到位,进展缓慢

一是逯家湾镇开展不规范合同清理摸排工作不到位。该镇目前共摸排各类合同78份,发现不规范合同26份,其中瓦夭口村24份、永嘉堡村1份、宣家塔村1份。我组在巡察中又发现该镇温家窑、砖夭、新堡湾等村各类不规范合同7份,涉及承包费低或未约定承包费、不及时缴纳承包费、会议照片造假等情形,该镇摸排不规范合同不深入不认真,导致多份不规范合同未被发现。二是化解债权、债务工作进展缓慢。该镇各村债权总额为345.82万元、债务总额为383.05万元,至今,仅收回债权借款7.03万元,占债权总额的2.03%,化解债务19.84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18%。

整改情况:

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以规范为重点,对内容不规范的合同,进一步完善修订,对未及时缴纳承包费的,落实责任人,及时催缴。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农村经济承包合同进行清理登记,对违反政策法规显失公正的承包合同,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撤销或解除,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债权债务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时间跨度大,镇政府、各村本着积极稳妥、防止引发新矛盾的原则,加大正面宣传,科学引导,逐步化解。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3.租赁合同不规范

查阅逯家湾镇2019年12月第317号凭证发现,镇政府给砖夭等11个村54户C、D级危房户租赁补贴194400元,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租赁合同,但54户合同乡镇均未审查,其中33户没有合同日期。

整改情况:

对相关合同进行了完善,补填了合同日期。今后要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4.信访举报事件较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经查,逯家湾镇2019年—2022年7月31日有关信访情况,该镇有142人次上访反映问题,涉及民事纠纷、危房改造、占地毁林、工伤事故等方面。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提供的协作联动资料显示,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的逯家湾镇相关镇村干部信访举报有59件次,其中6件次反映镇干部。该镇开展信访工作还不够扎实认真,信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整改情况:

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全县“三项建设”工作要求,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制定《逯家湾镇下访工作管理制度》,并要求镇包村干部严格执行,变上访为下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5. 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不严谨

经抽查逯家湾镇2019、2020、2021年临时救助资料(354份)发现:①该镇2019年临时救助资料有135份乡镇负责人未审批;共有35人因年老、残疾、有病等原因申请临时救助,此类情况原则上不符合临时救助申领条件;2020年临时救助资料有34户的个人申请为同一人笔体。②该镇2021年临时救助268户中,有42户救助原因是“死牛”、“死驴”,救助原因单一、牵强。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印发《天镇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到对象认定准确、救助标准合理、程序严格公开。建立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制度,通过召开政府工作会议,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做到规范合理。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6.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镇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够扎实有效

经随机抽查2份逯家湾镇司法所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发现:①一名帮教人员的《山西省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档案》资料不完善,缺项较多。我组已于9月20日下达《边巡边改通知书》,现已整改。②对一名帮教人员的实地查访记录中,2022年1月18日、 3月21日、5月16日三次实地查访的照片相同;另一名帮教人员的查访记录中,2021年9月30日和12月22日学习记录照片相同;工作人员在不同的查访记录中的签字笔体不一致。

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组指出问题,认真落实情况,完善档案资料。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整改,实事求是开展工作。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7.村护林员存在照顾性安排现象

砖夭村村民,因病不能打工,2021年村两委开会安排其为护林员;温家窑村村民不在村居住,也安排为护林员。二人均不符合护林员条件。温家窑村一名护林员是低保户,按照规定,低保户原则上不能安排为护林员。

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给此二人进行轮岗,今后加强审核,严格按照程序安置护林员。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8.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1)支部工作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逯家湾镇机关党支部2019、2020年“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资料缺失;2021、2022年《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中年度、月度计划记录空白,两年度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没有工作安排和研究支部日常工作内容,只是从相关资料中摘抄一段凑数。该支部共有党员50人,但在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党课记录和主题党日记录中填写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却是8人。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政班子成员要对“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按照相关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严格执行党内相关制度,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机关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活动,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对党员疏于管理,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新堡湾村党支部2019年—2021年无“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和主题党日活动资料;下湾村党支部2020年至今无“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和主题党日活动资料;黄土崖村党支部2019、2020、2022年无“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和主题党日活动资料;砖夭村党支部2019、2020年无“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和主题党日活动资料。

整改情况:

加强对村党支部各项组织制度的落实,明确支部书记是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成立督导组,每季度对各村“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由镇党委、镇纪委进行约谈。对党建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与评优评先、待遇发放相挂钩。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逯家湾镇机关党支部、黄土崖村党支部、新堡湾村党支部2019年—2021年未见召开组织生活会,也未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下湾村党支部2020、2021年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也没有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以上各支部均没有相关会议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

加强对村党支部各项组织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是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成立督导组,每年对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由镇党委、镇纪委进行约谈。要求各村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妥善保存。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多名退休党员不缴纳党费。2020年以来,镇机关党支部有13名退休党员不缴纳党费(下达边巡边改通知书后,已整改)。

整改情况:加大党费收缴力度,定期通知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情况,告知党员缴纳党费的义务,努力让退休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9.党员发展不严格、不规范,甚至多年不发展党员

逯家湾镇黄土崖、下湾等五个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砖夭村党支部近5年来只发展了一名党员;黄土崖村党支部近5年发展了两名党员,其中一名党员既不是本村户口,也不在本村居住;温家窑村近5年发展党员两名,1名党员在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时无支委会讨论其是否合格的会议记录,1名党员在转正时无支委会审查会议记录,无支部大会表决记录;下湾村党支部、新堡湾村党支部近5年来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

对5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制定发展计划,积极培养后备人选,确保5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全覆盖,目前已有3名同志正在准备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明确各村党支部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开会情况,妥善保存会议记录及相关会议资料。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0.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逯家湾镇温家窑村共有党员16名,流动党员10名;砖夭村共有党员52名,流动党员24名;下湾村共有党员21名,流动党员12名;新堡湾村共有党员19名,流动党员7名;黄土崖村共有党员18名,流动党员14名。以上五村共有党员126名,其中有67名流动党员在外务工或居住,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各村党支部对流动党员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整改情况:

3月份主题党日期间,制定《逯家湾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对于常年不在村的党员,通知本人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采取线上管理的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等,确保党的精神、路线、方针传达到每位党员。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偏低

逯家湾镇共有19个行政村,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报账员平均年龄63.5岁,其中60岁以下仅7名,60-70岁4名,70岁以上8名。高中以下学历14名。由于报账员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偏低,又不懂电脑操作,大部分村报账员已经不能适应现在较为复杂的乡村报账员工作。

整改情况:选派大学生村干部担任报账员助理,进入角色后,逐步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报账员。

该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22.“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

经查阅逯家湾镇2020年账簿资料发现,该镇在2020年单笔超5万元的大额资金支出共21笔,涉及金额合计434.32万元,以上支出项目均由逯家湾镇组织实施。该镇没有专门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2020年党委会会议记录中也没有关于这些大额资金使用的记录,镇党委未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专人负责,形成“三重一大”专项记录。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3.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不够扎实

在深化“平安天镇”建设工作中,未按要求每周至少分析研究一次,无相关内容的会议记录。在落实领导包联制度方面还不够主动积极,只制定了包联花名表,但镇干部大多未按要求每周到村工作2天,每月入户1次,没有相关的工作日志或其他资料。

整改情况:

3月10日,镇党委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我镇“平安天镇”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每周进行分析研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镇干部包村入户制度,要求做好工作日志和相关工作照片的留存。

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各项工作中,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上级文件精神实质。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努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民主议事规则,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制度,规范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二)精准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纪律规定;

二是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堵塞制度漏洞;

三是精准把握和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中共天镇县逯家湾镇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