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17年3月,在发放玉米保险理赔款时,石永宏擅自决定降低补贴标准,共克扣理赔款6970元,用于支付办保险的相关费用以及村干部个人保险费用。2019年4月,石永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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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新平堡镇平远头村党支部原书记石永宏克扣玉米保险理赔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