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保平同志、袁喜同志有关扶贫领域问题的通报

来源:天镇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6 16:18

为了推动2020年我县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深入进行,县纪委监委将“回头看”反馈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同步进行,进一步压实了党委(党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改进了工作作风,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和影响脱贫攻坚成色的问题。现将县纪委监委查处的2起典型扶贫领域案例进行通报。

米薪关镇孤峰山村村委会主任李保平发放光伏扶贫收益和借本付息收益时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问题。

李保平同志作为米薪关镇孤峰山村村委会主任,违反群众纪律,2019年5月在发放红芸豆化肥时和村民收取运输费和装卸费;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11月在发放光伏扶贫收益和借本付息收益时违规支出。同时,在上报镇光伏扶贫和借本付息收益分配名单和实际发放不符。经米薪关镇党委2020年1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保平党内警告处分。

米薪关镇石羊庄村支部委员袁喜扶贫项目签字违规弄虚作假问题。

袁喜作为石羊庄村支部委员,村黄芪种植项目的负责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有关手续,签字弄虚作假,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米薪关镇党委2020年1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喜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被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严守纪律红线,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盯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