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高崖村集体公益事业光伏资金分配过程中,在大部分贫困户没有享受到分红的情况下,刘存优亲厚友,公益用工优先使用亲属,其亲家郁某修井领取2000元,女婿郁某某担任信息录入员领取3000元,岳父王某在村委会看门领取3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刘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刘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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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天镇县南高崖乡南高崖村村委会主任刘存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