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平城区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2-10 16:35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

七、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平城区纪检委部门职责

中共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中共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区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区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区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区纪委、区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区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宪法和法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督促全区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检查和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处分决定,对所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六)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检查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利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七)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对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并纠正错误决定。

(九)调查全区党的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职务犯罪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党内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建设以及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和监察建议。

(十)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十一)领导全区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部署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街道纪(工)委和区直派驻纪检组以及区企业纪委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提名考察。

(十二)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区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三审理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直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区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区纪检监察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1965.47万元,较上年1812万元增加8%,增加原因为本年人员调资及新增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27.84万元,项目支出537.63万元。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支出合计1965.47万元,较上年增加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96万元。项目支出2022年为537.63万元,2021年为432.7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04.85万元,增加原因为市纪委指定案件增多,所需要的办案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为3.5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为138.2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50万元,办公用品及印刷购置18.2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5.85万元,较上年减少2%,减少原因为本年人员减少。其中包含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6万元、差旅费9.9万元、租赁费0.6万元、劳务费0.4万元、福利费29.48万元、其他交通费70.4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区纪委监委公务用车6辆。分别是晋B5926P、晋B5635H、晋BA6439、晋BJC503、晋BN3590、晋B5990P。

2、房屋情况

区纪委监委并无自建房屋,现场办公场所为原城区第十小学。

七、绩效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项目绩效管理金额合计537.63万元,其中包含信息系统和网络维护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办公办案巡察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经费、体检费、“温暖”基金、职业年金纪实、培训费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