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平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4-20 18:36

坚守初心使命 提高监督效能

为平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平城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大同市平城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李继忠对全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精神,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作出安排部署,对实现新时代平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任务要求、明确方法路径。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委带头落实“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委监委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勇于斗争、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作善成,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

(一)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委以铁肩膀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把握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形成长管严管工作合力。区委常委会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管党治党情况报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5次。区委主要领导切实当好管党治党“施工队长”,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45次,与各级领导开展谈话140余人次。

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协助区委、推动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当好参谋助手。按时向区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线索处置、立案、留置等重大事项,报请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初核、立案审查、作出处分决定11人。聚焦“两个维护”,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2019年,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内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及“放管服效”改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31家单位党组织进行责任追究,集体约谈15家,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6家,对41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38人。

(二)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区委加强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领导,坚持一体推进、一体深化。区纪委监委自觉对标对表,在实践中促进各项改革相互配套、有机融合,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领导体制,调整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一体分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实现“前台”和“后台”贯通。深化运行制度,严格执行《规则》《规定》,进一步完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更加规范、法法衔接更加顺畅。深化监审衔接,确保监督“长牙”、纪律“带电”。深化基层监督,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街道)纪(工)委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街道)纪(工)委联组联片办案、异地交叉专项检查等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实效。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68件、立案58件、处分56人,同比分别增长219%、141.7%、180%。乡(街道)纪(工)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24件、立案86件、处分86人,同比分别增长27.8%、126.3%、126.3%。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区委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区纪委监委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和省市区委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精准施治,既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和过度留痕等问题,又督促职能部门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等行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单列台账、优先处置、限时办结,全区共处理14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组织处理41人。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严守重要节点,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紧盯错峰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沉疴痼疾纠而复发。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3人。

(四)认真履行监督首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区委切实履行起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提高监督在全局工作中的摆位,贯通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探索建立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四个全覆盖”监督效能。紧盯“关键少数”抓监督,全区约谈提醒乡科级干部21人次,其中一把手占38.1%。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25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5.1%、29.5%、3.4%、1.9%。协助区委把好选人用人关,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区共回复307人次,稳妥审慎提出否定性意见18人。

进一步完善“生态档案”,强化日常监督,对全区各单位党组织的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动态掌握全区“树木”和“森林”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严格问责处理。2019年,因党内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29名党员干部被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7人。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微信平台的作用,及时编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典型案件通报,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预防。

(五)强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区委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委积极协助区委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内涵和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聚焦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全面开展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完成区委第一、第二、第三轮巡察,统筹安排民生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共性问题406个,移交问题线索64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探索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调配合机制,将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日常监督重要依据,目前推动整改反馈问题302个,对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已办结22件、核查处理7人次。

(六)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收拢五指、重拳出击。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19件次,同比增长187.5%;立案180件,同比增长31.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2人,同比增长45.6%;组织处理202人,同比增长53%;移送司法机关5人;收缴、移送、追缴各类违纪违法和应缴未缴款 84.21万元。严肃查处了水泊寺乡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系统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更加凸显。同时,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十八大以来605人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237人次全部整改到位,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奖金0.78万元。强化案件的治本功能,督促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谈话提醒等处理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逐一作出说明或检查,进一步接受组织监督;推进以案促改,全年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4份,督促落实整改事项的同时,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深化标本兼治,摄制《大堤蚁害》警示教育片,努力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制作以廉洁家风为主题的系列微电影,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后予以采信了结129件次,运用组织措施适当处理201件次,对4名受到处分或诫勉谈话的干部在影响期满后,根据现实表现提出可以进一步使用的意见,树立了激励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的鲜明导向。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区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部署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21家责任单位,聚焦3类26项整治重点,分级分类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年”行动、民生领域作风专项整治、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9年,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9个,给予 党纪政务处分111人,组织处理38人。持续开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清理违建“大棚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给予党纪处分26人,组织处理17人。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区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区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带头落实“五个过硬”要求,统筹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使党员干部在常态化党性锻炼中提高政治自觉、提升精神境界。扎实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履职能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严防“灯下黑”。2019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7件次,谈话函询3人,组织处理3人,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2人。

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到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推动落实上仍存在宽松软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走过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时有发生,仍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胆大妄为、顶风违纪。同时也要看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把握不精准,开展政治监督不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有限;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缺乏协同性,同向同步发力不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人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平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区委全会和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战士,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政治引领。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必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提供保障,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要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的学习贯彻,突出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树立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提高治理效能等情况的监督。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人防领域、“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放管服效等重点工作深化监督,围绕平城“四区建设”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等问题,发现漏洞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机制,完善政治监督实施意见,增强监督效能。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监督保障。

(二)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常态长效推进专项治理整治。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继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瞄准紧盯教育医疗、城管执法、房屋征收与安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社保特别是医保、养老等领域突出问题,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民生领域“微腐败”,扫清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要继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对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围绕“一主线三支线”循线追查起底,逐条排查分析,以强力举措、果敢行动,做实“两个一律”、做深“一案三查”、做到“三个绝不放过”,持续推动建管结合,标本兼治、形成长效。

加力加码压实整治责任。加快形成诉求收集、责任落实、监督推进、防范治本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问责”,推动构建区、乡(街道)聚力抓落实、各部门协同促深化的工作格局。对多年多层多头举报案件集中核查、提级办理,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案件重点督办、直查直办,对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一追到底、严肃问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抓好上下联动、贯通协同,抓实开门整治、解决问题,抓深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确保责任一落到底。发挥好乡(街道)纪检监察连片联组工作机制优势,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发挥乡(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作用,聚焦治理整治任务,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三)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完善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党委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协助区委修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推动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推动下级党组织铁肩扛责,以常态化的约谈提醒和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明确2020年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制度建设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抓好《平城区纪委监委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各乡(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乡(街道)和区直单位相关会议办法(试行)》两项制度的落实;全面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从监督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日常监督评估等制度执行情况入手,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实好“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街道)、领办重点案件工作机制,健全处置问题线索、采取审查调查措施、查办重点案件请示报告和审批备案工作规范,健全日常监督、查办案件、专项工作等重要事项督查督导工作制度。支持乡(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建立管理到位、运转协调的派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派驻机构与机关内设机构、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贯通协同起来,完善报告工作、沟通协调、审查调查协作等制度,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执行好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制度,审查调查转换、“四种形态”转化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好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对接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

(四)发挥专责机关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政治监督,以“生态档案”为抓手,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格执纪问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强日常了解、谈心谈话、信访受理、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盯住重点事,聚焦“三重一大”,实施全程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梳理排查不同地方、不同行业部门、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促使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完善日常监督方法。加快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和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探索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大数据监督平台,多措并举增强监督质效。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机制,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工作机制,让党员干部习惯监督、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经常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有约束的环境中工作。持续传递保持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的鲜明信号,传递保护担当作为干部的鲜明信号,传递严厉查处诬告陷害的鲜明信号。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教育回访等工作。坚持规范精准慎重问责,主要问责该干不干、该管不管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更好促进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重点人、管住重点事,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头查摆、主动整改问题。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化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深度聚焦为基层减负,以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寸步不让,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每逢重要节点都要教育、提醒、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日专报、周处置、月办结”。对查处发现的“反弹频率”较高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问题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坚决防止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紧盯基层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出台完善一批制度。发挥好日常监督、谈话提醒、纪检监察建议等作用,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协调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运好“联查一体、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常态化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太行、吕梁、右玉、大泉山、平型关精神,深入挖掘廉洁资源,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六)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突出“三个聚焦”,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的内涵和重点,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稳步推进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推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贯通融合、协同作战,打好巡察“组合拳”。

构建联动协作工作格局。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区委巡察与派驻监督、乡(街道)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有力有效向村居延伸,把监督“探头”覆盖到最基层。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捆绑责任,改进完善巡察反馈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双报告”制度,健全整改落实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确保整改实效。落实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围绕巡察反馈、线索移交、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等重点环节,规范流程、形成闭环,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放大巡察整改效应。

(七)强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房屋征收与安置等领域的腐败。对破坏营商环境、阻碍项目落地、迟滞转型升级、影响“六稳”工作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利用转型发展之机搞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严厉惩治。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对改革试点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对资源配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对能源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一查到底,助推平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体推进“三不”建设。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制定的一体推进“三不”实施意见。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办法,落实纪律处分决定下发、宣布、执行、公示、回访无缝衔接要求,维护纪律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用好忏悔录、反思录、警示片等身边人身边事的反面教材,深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全面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精准使用留置措施,坚决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在“两个维护”上带好头、走在前、作表率。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意见,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持续深化“三转”。着眼高质量发展,以“主动转、深入转、持续转”的自觉,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折不扣执行《规则》《规定》,严格按程序履责、按制度办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加强对乡(街道)纪(工)委开展深度调研督导工作,推动基层纪委治理能力进一步现代化。

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全面推广“网上直通车”培训模式,重点抓好岗位练兵和实战能力培训,继续深化上挂下派、跟班培训、轮流接访、以案代训力度,有效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统筹推进学习培训、实战练兵相结合,让干部在实践锻炼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进一步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学会斗争方法,当好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拔年轻干部和监督能力强的干部,引进吸收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专业人才,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干部、用好用活干部。制定出台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考核评估方案,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和工作热情。

切实筑牢内部监督防线。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机制,严格遵守48字行为规范,持续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做好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依法有序做好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对走风漏气、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自我革命精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锻造纯粹党性,当好忠诚卫士。

同志们,站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节点上,做好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谱写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拓展新时代平城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