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6-20 18:47

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宪法和法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4、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处分决定,对所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并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县党的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职务犯罪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党内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建议以及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和监察建议。

10、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领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以及县企业纪委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提名考察。

12、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70人,在职人数69人,退休19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国共产党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万元。较上一年减少,主要是项目减少,无公务用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1)“三公”经费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为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

(2)会议费支出情况:无

(3)培训费支出情况: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3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2万元,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及租赁服务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中国共产党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10辆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入驻政府大楼,无自主办公用房。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中国共产党灵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