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石恒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4-26 16:59

2016年7月至2017年期间,灵丘县疾控中心在布病患者督导工作中,违规发放布病督导补助;在国家人体生物监测(山西监测点)工作中,灵丘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外聘人员工资。灵丘县疾控中心主任石恒兴在上述两项津补贴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2022年4月,石恒兴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