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广灵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4 15:22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南村镇莎泉东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佐友违规为儿子操办婚礼问题。王佐友在任南村镇莎泉东堡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9年5月12日,在南村镇天禧缘大酒店为其子举办婚礼时未按规定事前7日向其所在党组织申报;违规超标准多宴请的55人,未在本单位公示超标准宴请人员名单;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邀请与其有工作联系的人32人参加儿子婚礼。王佐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广灵县利民生活垃圾处理厂厂长曹学军公车私养问题。2017年11月30日,曹学军利用职权,使用单位经费缴纳自己私家车车辆保险费4485.61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依纪退赔违纪所得。
       3、广灵县蔬菜公司副经理齐丙贵占用办公用房做生意,不支付水电费用问题。2016年9月,齐丙贵占用县饮食服务公司1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自己做桶装水生意,不向饮食服务公司支付水电费。齐丙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依纪退赔违纪所得。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警戒,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坚守底线、远离红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提早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采取切实措施,标本兼治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严肃认真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存在问题。要突出警示提醒,重申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充分运用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和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让纪律规矩入心入脑,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要结合实际梳理风险点、薄弱点,通过约谈提醒、自查自纠,盯紧盯牢“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决纠“四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要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通起来,一体推进,紧盯常见“节日病”和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心组织监督检查,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新时代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