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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检查职责 深学笃用二十大精神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检查职责定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上,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把“监督”首责落实落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实干实效助推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聚焦深化政治监督。监督检查要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发扬斗争精神,做到忠诚履职,加强政治监督。要聚焦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学习不走过场有实效。要聚焦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搞变通不走样。要聚焦各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要坚持强化正风肃纪。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与党风政风监督形成合力,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要在日常监督中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开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式谈心谈话,常念“紧箍咒”。要在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营造监督氛围,释放监督压力。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形成震慑。要对利用公权力谋私利,影响破坏社会法制发展的违纪问题“零容忍”,绝不姑息,从严查处。
要着力提升综合素质。贯彻落实好二十大精神,要做到学以致用。在坚持读原文、学原文、悟原理,深入系统进行学习的基础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锻造政治品格、锤炼过硬本领,立足工作岗位,扎扎实实履职尽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牢记职责,不忘使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监督和治理的最大成效。